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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调整麦精和淀粉等麦精制食品进口关税

资料来源:JCI 责任编辑:JCI 发布时间: 2008-05-29 08:48:22 本文点击: 161
  

  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决定对6类共26个税目商品进口税率进行调整,其中对麦精以及细粉、粗粉、粗粒、淀粉或麦精制的其他未列名食品,由调整前税率10%,调至5%;进口暂定税率实施期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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