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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进口大豆质量安全,中国沿海口岸加强检疫监管力度

资料来源:JCI 责任编辑:资深咨询师 monica 发布时间: 2016-11-24 17:10:51 本文点击: 124
  

  汇易综合消息:近期,我国多地沿海口岸频频截获含有检疫性杂草的问题进口大豆: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11月14日辽宁检验检疫局:大窑湾局在来自美国、巴西的两船转基因大豆实施检验检疫过程中,发现多种杂草种子,经鉴定为意大<利苍耳,这是辽宁口岸首次截获意大利苍耳。

  11月16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天津检验检疫局滨海办事处在一船入境美国大豆中,截获多种杂草。经该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检测,共有43种,其中检疫性杂草有北美苍耳、宾州苍耳、刺苍耳、三裂叶豚草、豚草5种。这5种检疫性杂草均极具危险性,其生命力、竞争力及生态可塑性都很强,传播途径多,繁殖系数大,在发生区会降低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物种多样性,常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据了解,该船货物共计66000多吨,货值2600多万美元。

  11月22日辽宁检验检疫局:辽宁鲅鱼圈检验检疫局近日在对美国进口大豆进行检疫时,一次性截获6种检疫性有害生物。此次含有有害生物的美国大豆多达6.47万吨。辽宁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鉴定确认这些大豆中含有猥实苍耳、西方苍耳、意大利苍耳等6种有害生物;其中,猥实苍耳为辽宁口岸首次截获,西方苍耳和意大利苍耳为鲅鱼圈口岸首次截获。

  11月24日舟山检验检疫局:近日在对一船进口巴西大豆实施检疫时,截获一种杂草,经实验室鉴定并由浙江省检科院和中国检科院专家复核,确认为检疫性杂草西方苍耳,这是舟山口岸首次截获该种有害生物。

  目前,各地检验检疫局均对发现问题的大豆已从接卸、运输、仓储及加工环节实施严密监管,并对生产加工产生的下脚料进行了销毁处理。

  注:

  西方苍耳:又叫猥实苍耳,拉丁学名:Xanthium occidentale,是菊科苍耳属的一种重要恶性杂草,全株有毒,成熟后总苞具有刺和喙,易刺伤牲畜,对神经及肌肉有毒害作用,会引起误食牲畜胃部出血、溃疡等问题,入侵性极强;一旦传入定殖,将对农业生产和环境安全将带来严重危害,是世界各国重点关注的恶性杂草。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意大利苍耳:拉丁学名:Xanthium italicum Moretti,繁殖能力很强,可长期忍受盐碱以及频繁的水涝环境,能对玉米、棉花、大豆等作物产生危害,部分棉田、豆类作物受害较为严重,8%的本种植物覆盖率能使作物减产达到60%。

  


  图片来源:网络

  近年来,我国包括大豆在内的多种农产品进口量均呈现增长态势,2015/16年度中国大豆进口总量高达8322万吨,较十年前增幅高达193.95%。在强大进口压力之下,传统进口农产品管理体系也持续面临挑战,进口谷物油籽作为初级农产品,其中间夹杂、携带检疫性杂草种子及检疫性病害的风险高。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立法先行、有法可依、执法保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适合我国国情并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法律法规、技术规程和管理体系,依法实施安全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中国农业部关于修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的决定》,已于2016年5月3日经农业部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而沿海各地检验检疫局也在不断加强进口粮食检疫监管力度,建立覆盖检疫审批、现场查验、加工监管、疫情监测等 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机制,采取多项措施严防有害生物传入。

  以下为进口大豆检验检疫流程:

  一、进境检疫审批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文件要求,进口大豆单位须办理进境检疫审批手续,审核进口加工大豆企业资格。进口单位须持当地政府部门《营业执照》、《环保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来料加工特准营业证》和检验检疫部门的《检疫卫生注册登记书》到植检科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初审考核。

  二、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初审考核

  1、大豆运输是否封闭集装箱运输,否则要说明包装运输方式,防止进口大豆在途中散落。

  2、加工过程:原料处理、磨浆、分离煮浆,起竹、干燥,成品包装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3、厂区环境是否良好,生产车间是否通风透光,地面有无积水,污水处理是否符合环保部门要求。仓库、车间是否装有防虫、防鼠窗纱。

  4、废料处理是否符合卫生、环保要求。

  5、初审考核合格后,植检科填写《初审考核报告表》,送广东局动植检监管处。

  三、 检疫许可证备案

    植检科凭进口大豆单位《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进口大豆检验检疫

  1、报检审单,进口大豆企业报检时必须提供输出国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产地证明、国家检疫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如是转基因新产品,还要国家农业部的“转基因使用许可证书”方可报检。

  2、检验检疫工作细则。

  1)对照《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要求现场检疫装载有进口大豆的集装箱、包装和大豆。按SN20003-85标准抽样4KG作为实验室检验鉴定的样品。

  2)在现场检疫时若发现杂草和有害生物等,连同大豆样品一起填写《动植物检验检疫实验室委托检验申请表》送动植检实验室检验鉴定。若动植检实验室不具备检疫能力,及时送上一级检疫实验室检验。

  3)在每份大豆样品中抽取一部份送到上一级实验室检验有关病毒。

  4)进口大豆企业每半年送一份样品到上一级检验实验室进行大豆转基因检测。

  五、结果评定

  1、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结果和实验室(包括上一级实验室)检验结果,对照《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有关检验检疫要求作出综合评定。

  2、评定结果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入放行程序。

  3、评定结果不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在结果记录单中详细记录,并进入检

  验检疫处理程序。

  六、检验检疫处理。

  1、对不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进口大豆,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通知货主或其代理人,并监督处理过程。

  2、处理合格后,可进入放行程序,若无法处理或不能彻底处理的,可作出退运或销毁处理。

  3、进口大豆符合检验检疫要求的,相关检验检疫人员在相关记录上签署同意放行意见,经复核签署即可放行。

  以下为近年来中国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大豆审批情况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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