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玉米秸秆还田补贴40元/亩
资料来源:JCI
责任编辑:主任咨询师 cherry
发布时间: 2018-11-12 11: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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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下旬黑龙江省农委农机局发布《黑龙江申报2019年玉米秸秆机械还田作业补助面积的紧急通知》
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全省地方(不含农垦)在本县(市、区)实施玉米秸秆翻埋、碎混直接还田作业,并安装具备秸秆还田远程自动检测仪器的本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技术要求: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参照省农委规定的翻埋、碎混秸秆还田模式执行,实施玉米秸秆直接还田。深松、深翻深度达到30厘米,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后,要及时起大垄、镇压,达到待播状态,避免春季整地跑墒。
兑现补助资金:县级财政部门依据省下拨资金和农机部门确认的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将补助资金发放给作业者。各县(市、区)在兑现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政策时,要搞好与现行其他涉农专项资金支持环节的政策衔接,同一地块已享受玉米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的,不再享受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等作业补助,避免出现对同一支持环节,补助标准不一致、政策抵触以及重复、多头补贴的情况。
“两市两县”(哈尔滨、绥化、肇州、肇源)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单位此次不需申报。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秸秆综合利用行动方案》(黑政办规[2018]39号)精神,秸秆还田每亩补助40元。
其中,省级和县(市、区)分担比例1:1,即省财政每亩补助20元,各县(市、区)财政每亩匹配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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