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汇易网!

以“史”为鉴:加籽反倾销公告终出炉,未来一年菜籽进口格局如何演变

资料来源:JCI 责任编辑:主任咨询师 Leon 发布时间: 2024-09-10 08:49:30 本文点击: 183

我国商务部对于加拿大菜籽反倾销的公告终于落地,原文链接如下: https://www.mofcom.gov.cn/zcfb/gpmy/art/2024/art_7383459c1a8d46d4ae8da22c3a4018db.html 以下是 KIMI 的要点总结: 1. 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对原产于加拿大的进口油菜籽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2. 初步证据显示,加拿大进口油菜籽存在倾销行为,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 立案调查日期为2024年9月9日,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 被调查产品为油菜籽,英文名称为Rape or colza seeds,主要用途为生产菜籽油和菜籽粕等,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2051090、12059090。 5. 利害关系方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调查,并提供相关信息。 6. 利害关系方可以通过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或到商务部贸易救济公开信息查阅室查阅案件公开信息。 7. 利害关系方对调查的产品范围、被调查国家及其他相关问题如需发表评论,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提交书面意见。 8. 商务部将采用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调查。 9. 利害关系方提交的信息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要求提交书面版本。 10. 如果利害关系方不合作,商务部将根据已获得的事实和可获得的最佳信息作出裁定。 11. 调查通常应在2025年9月9日前结束,特殊情况下可延长6个月。 由于关于对加籽反倾销的内容本网在 《中加贸易再起“争端”,加拿大菜籽来华前景微妙》以及《中加菜籽贸易“终成空”:市场依旧在,加籽“夕阳红”》的报告中已经做过详细的事前预警以及事后第一时间解读,在此不再赘述。 本文我们就结合DDGS反倾销的案例来回顾一下在反倾销立案调查之后,相关产品在进口渠道方面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首先我们来梳理一下2015年末开始的DDGS反倾销的时间线列表:

结合上述时间线,我们来看一下DDGS月度进口量的变化(如下图所示)。可以看到,在2016年1月我国商务部对美国DDGS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以后,我国DDGS进口量显著下滑,但并没有完全归零;直到2016年9月对美国DDGS作出肯定性初裁裁定并要求进口商向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之后,进口量进一步下滑;最终在2017年1月开始正式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后,我国DDGS进口量再难成规模,直至今日。

其中有两个细节值得我们关注:其一,从反倾销立案调查到初审裁定,大概会经过7-9个月(DDGS从反倾销立案调查到初审裁定经过了9个月,在上一篇报告中本网提到的中国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白兰地的反倾销调查,从2024年1月5日立案到2024年8月29日作出初步裁定,也经过了大约8个月),当然从这一时间间隔还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二,在反倾销立案调查到初审裁定这段时间内,尽管没有实质性的贸易救济措施,但仍然会导致市场进口量下滑。 以下是几个中国对其他国家产品发起的反倾销案例:

总体而言,反倾销调查对于相关产品的进口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其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立案调查开始至初审裁定期;第二阶段;初审裁定至终审裁定期;第三阶段,终审裁定之后。 第一阶段主要侧重于市场心理层面的影响,对于初审裁定的观望和临时救济措施的不确定;第二阶段,伴随着初审裁定的落地和可能的临时救济措施,政策对于市场的实质性影响开始显现;第三阶段则是随着终审裁定落地,相关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开始征收,高昂的进口成本基本上会导致相关国家的相关产品在我国进口市场中销声匿迹。 当然具体到菜籽市场,本网此前也提到过,就如2019年一样,菜籽进口量的下滑可能会由菜油和菜粕进口量的增加所弥补,当然供应端受到的抑制依旧会体现在消费端格局的改变。



关闭窗口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汇易网 "或" 汇易网"或”JCI "或" 带汇易网LOGO、水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频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汇易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单位和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
2、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作品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及作者”。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汇易网电话:021-68751628 汇易网信息,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